【重要通知】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报考条件、专业参考目录正式确定!
时间:2025-02-21 来源: 网络 阅读:次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
正式确定!
为2025年10月18日、19日
取得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原文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历、工作年限要求 自2020年起,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考试所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同学历所要求的最新具体工作年限如下图所示:
免二科条件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2科,具体规定如下: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岗位工作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 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 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有效成绩管理 考全科: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以4年为一个周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免二科: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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