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执业医师心理治疗规范化培训简章
时间:2025-01-10 来源: 网络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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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该法对于心理治疗进行了严格的规定。2.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印发的《心理治疗规范(2013年版)》为落实《精神卫生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精神疾病、心理疾病诊疗行为,2013年原国家卫生与计生委组织制定了《精神障碍治疗指导原则(2013年版)》和《心理治疗规范(2013年版)》。《心理治疗规范(2013年版》规定了心理治疗人员的资质:精神科(助理)执业医师并接受了规范化的心理治疗培训;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心理治疗专业),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这两类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学、心理学工作者可成为心理治疗人员。心理治疗属于医疗行为,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
3.2018年国家10部委《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一节中明确规定:“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对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给予技术指导,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进行治疗和心理干预等。”要发挥精神科医师对于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的技术指导及对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进行治疗和心理干预等的作用,必然需要经过心理治疗的系统化与规范培训。4.2020年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优化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加强精神科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的引进与培养,强化精神科医务人员培养与培训,形成稳定、合理的精神科专业人才梯队。探索建立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职称晋升的衔接机制,优化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逐步推进多学科联合治疗模式(MDT):“加强综合医院非精神科医务人员精神、心理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为躯体疾病患者提供心理健康服务。”2024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2025年全系统为民服务八件实事以及确定2025—2027年为“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这为全面开展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规范化培训提供了一个强大的社会环境氛围。1、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及综合医院精神科(助理)执业医师
3、非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为躯体疾病患者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执业医师